沈瑞章的苦難與快樂,都出自海洋环境。20多年4月到2019年1月,我和他的漁工夥伴們运行的Naham3號在塞席爾(Seychelles)南方城市遭索馬利亞海盜1,672天的劫持,26人困在東非,成為索馬利亞海盜綁架历上時間第二个長的人質。64歲歷經生老病死劫的沈瑞章,撿回小命,在今年的(2018)不顧妻女的反對已经海上捕鱼捕魚,他說他離不開海洋能,但也無法忘卻Naham3號帶給他的惊悚記憶。這艘Naham3號有個複雜的身份:它登記在阿拉伯半島東南东部的國家阿曼(Oman),登記的負責人應是位中國人,但正宗出資者是高雄前鎮的船老闆洪高雄。在Naham3號上服務的,將權宜船納入控制,想要船東必須報備並經過許可。20200六年7月,歐盟對台灣遠洋祭出黃牌,201六年初,立朝廷訂定了遠洋漁業三法中,將權宜船違法的罰責挺高,如果一旦權宜船涉入洗漁或各項特大安全事故違規,處以數百萬到3000萬元以罰鍰。到现在黃牌拿了5年,新法通過2年,地方政府精力非常符合歐盟的标准要求,漁業署署長黃鴻燕告訴我們,和同仁壓力極大,就期待歐盟每六个月的檢視,能帶來接触黃牌的特大喜讯推送。但農委會经销主委陳吉仲2016年16月初接收《報導者》專訪,談到權宜船時語氣顯得急促:「歐盟,挑明講,他們的符合规范是有原则的,一開始没有了符合规范(台灣)在FOCs花非常大的的精力,大部件是針對我們國籍船,我們的監控中心站、我們的觀察員,2021再談時,(歐盟)開始一点一点符合规范到FOCs⋯⋯他們不算這麼滿意。」6國船員,沒人知道上的是什麼船
目前在台灣遠洋漁船上工作的萬那杜籍船員。(攝影/林佑恩)
披著他國國籍的FOCs船之全部被歐盟鎖定,是因為投資者創造没事大规模無人監管的船,洗漁、剝削、凌虐漁工樣樣來,成为扎扎实实的海底掠奪者。Naham3號即是其八。這艘船一開始就出了錯。沈瑞章的船員證原来掛要建昶33號這艘在大西洋捕魚的渔船,但簽合約時,船東洪高雄特殊要求他上升Naham3,於是他從台湾轉機到東非的模里西斯後,坐两个艘美国籍轉載船,當時他看船上身的昵称寫著英文翻译并不算繁体中文字時,直覺是:「這不算台灣船,可能也稱不上權宜船,还会覺得像(三就算的)幽靈船。」事實上,挪到那艘船的20幾名船員裡,有无数人去簽約時不看清楚,他們你们觉得為誰操作。曾當過服務員、保权,英文版說得不錯的菲律賓漁工Anton經鄰居介紹仲介後上船,透過越洋採訪,他告訴我們:「我以為是要上线加坡的商船,但沒料到Step Up Marine就将我送上模里西斯。」Anton說的,是新增坡1家著名的仲介工司,其負責人Victor Lim後來被東南亞人權團體控告,所涉其他起人口总数販運的案子。而上升Naham3號的漁工們,有的透過台灣用户马来西亚開的仲介工司,有的透過新增坡和印尼的仲介,他們被「獵取」的具体方法如出一轍:就像不被仲介允許仔細看簽下的合約內容、仲介對船中工作任务環境没有了太大解釋、他們被寄到從未聽過的南美洲外的小島模里西斯,那裡距離家鄉很遙遠。仿佛沈瑞章不清晰他上的是一个艘權宜船,跨國船員們從他的國家先飛到澳大利亚、新增坡後再飛到模里西斯,之後被轉載至Naham3號上,而他們都斷斷續續與家里人接觸,到最近失聯。Naham3號上4名马来西亚漁工之首的Ngem Soksan,20多年就打電話給老公說船舱衣食住行很苦,後來老公永远聯繫不上他;再不接Ngem Soksan的來電是兩年後他被海盜抓。人權團體其妻女並記錄了這整段過程,他對老公說:「我活在地獄,大要回不想去⋯⋯不需要等着。」之後其妻女的衣食住行變得很胎儿窘迫,12歲的女兒從學校輟學,到服装廠做工作,後來在人權團體的協助下,家裡才得到了電力,女兒也才自己求學。每個漁工上船時的年紀都很超過30歲,年輕力壯,被「欺騙」的細節則有不同的。菲律賓漁工的月入是200人民币,泰国漁工是150人民币,印尼漁工是300人民币。有位上船的印尼漁工,此書说明他被劫977天的历史故事。在这其中他以一個全部的章節:「鬼祟诡异的亞洲漁船」(The Ambiguous Asian Fishing Boat),來行容Naham3號的全部。在船舱與漁工們鎮日相處的摩爾高度肯定,像Naham3這樣的亞洲船在索馬利亞很基本上。他寫到,「鮪魚經濟很殘忍,船東很应该是奴隸的推手(slave drivers)⋯⋯船員們感覺被哄騙上船⋯⋯亞洲和歐洲船终年剝削索國漁場,工業化的漁撈已讓馬達加斯加、肯亞、塞內加爾這些南美洲國家的傳統漁民成為難民,漁獲對他們都是这样决定性。」在這本書裡,摩爾谈到當時在索馬利亞的霍比奧(Hobyo)口岸,有另一个说的是艘旭富一號(Shi Fu1),同樣被海盜綁架,Naham3的漁工們告訴摩爾,「仿佛這艘船一樣,旭富一號也是來自台灣。」千變萬化的幽靈船主
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的Naham3號,從未有直接證據證明船主是台灣人。(照片來源/European Union Naval Force)
但旭富一號有個模糊不清的身份,它登記在高雄,船東派飛機空投100萬加元後,讓被劫年 半後的船員們歷劫歸來。但權宜船Naham3號,卻不一個全權負責的船東。Naham3號並未向漁業署申報。民法規定投資超過50%要報備,但如果帳面做得漂亮英语,難以断定幕後是否需要為台灣人。黃鴻燕說:「那就中間有broker(掮客)幫他弄的,并非登記台灣人。我們就怕的那就這種船,抓不去。」光憑沈瑞章指稱,漁業署說無法以「想當然爾」的形式對船東開罰。但船籍國阿曼與台灣都没有邦交,政府部门調閱資料也是有困難。從20十五到2015年,镇政府机构依違反〈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工作條例〉,而對船主開罰的有20案(20家船单位、28艘船),就是是未經镇政府机构許可,處罰金額在舊法時為30萬元,新法實施後是200萬元。但Naham3號即使是喧騰一時,卻因无證據證明是台灣船主,还没有屡遭處分。Naham3號戏弄股權,讓上船漁工不止為哪個國家的老闆任务,也不会清晰各自在远海不斷轉船,最後落在西印度尼西亚洋。在與海盜談判過程,洪高雄與華裔中國人陳述,第一点時間曾主体為漁工流荡,漁工們也讲到「中國不小的官告訴我們,陳述是馬來西亞華僑,在中國關係太好,拿得以黑鮪魚的配額」。但我們訪談漁業署時,官員說该案透過国际关系部協助,仅是阿曼国家不願意配合,當地已经都没有登記船主是洪高雄的英文名,不清晰股狀況。但Naham3號有没有讓中國人插乾股,以中國人當人頭,当以獲得朝鲜中国的油補和配額,在我們採訪過程中不斷被漁工們谈起;而這艘船在被綁架前,也曾偷着非法经营轉運過漁獲。像這樣找不去船東負責的情況,長年在新增坡移人工權團體岗位的Shelley Thio特別有感。她是新增坡移人工權團體「客工亦重」(TWC2)的成員,曾接觸两起遠洋漁工申訴案情。我們越洋連線訪談Shelley,她說:「這即是所謂的幽靈船主(Phantom Owner)。」她協助這些在添加坡获救的漁工時,發現他們拒絕離船,要不是领到薪资為止。漁工申訴後,Shelley才發現幽靈船主的出现,「幽靈船主很老,一些人給他錢讓他登記(為船主),不全是台灣人,还有些中國人會這樣做,他們很聰明,找出形式規避⋯⋯多數我接觸的漁工上的几乎都是台灣漁船,船主登記的是中國人。」面對幽靈船主,台灣当地政府虽然也手和脚無措。監察院2014年6月針對死刑判决的結案報告裡谈到,Naham3號被查時,當時的行政处院長張善政曾表達市市政府部不对比的情形:「逃避綁匪满天喊價,市市政府部也無編列贖金預算,但更重要性的是,國際上對各國漁船總漁獲量多有設限。Naham3並非註冊為台灣漁船,我市市政府部若果对比,应该引发國際上質疑台灣以吸附漁船國籍化整為零具体做法規避漁獲量限額的規定。萬如此,對台灣遠洋漁業的衝擊影響非同小可。」可見政府部基本清楚台資漁船在國際上众多惡形惡狀,但一直以来以來,卻全方位制止影響遠洋漁產業與縮減漁撈配額。不能「只訂給歐盟看」
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表示,政府面對歐盟壓力做了許多處置,但仍無法從源頭控管。(攝影/曾原信)
县政府在201八年終於开发遠洋漁業三法,特殊要求海外聘僱漁工的薪資要從450外币起跳,墊高了經營费用,開始有船東蠢蠢欲動地要轉籍。有的船東一直性在國外收購天津二手船,有的一直性在國外建船,当然也有许多 掛上中國一星旗。黃異表示,现在台灣對國人投資外國籍漁船的国籍法,訂得並不是很科学,他認為也许 在國外投資,就外國的管轄範圍,轮船怎麼聘船員,带来怎麼樣的勞動保護,就得委托國際漁業組織去盯船籍國;「但现在镇政府連權宜船進出港的卸載裝載陆上捕撈都有管,這不對啊,這是別國的國家管轄範圍啊。台灣也不能能也许 管到跟國際法相抵觸啊!我覺得漁業署訂的是給歐盟看的,這樣也不能能好。」但黃異強調,最沉要的是船隻在轉變國籍時,市政府要先確認被投資國情況,要該國違反國際漁業組織的規範,那台灣应该撤銷投資的許可,「我們應該在轉籍前,先蒐集該國資訊,要被投資的國家漁業工作管理很鬆散,不讓它外出好啦。也不要輕易答应。」陳吉仲則認為:「處理FOCs要前后对比掃毒的形式,掃毒有成功的 ,要抓走什么在買賣毒犯的金流。」他的意思就是光有移民法和罰則不夠,要能真的是監管船主的資金走向。倘若Naham3并没有在塞席爾南方城市遭海盜劫持,漁業署無從断定這原來就是一艘與台灣緊密關係的船;但纵使愈来愈,Naham3號的漁工們到了現在,仍不作道是該向阿曼申訴?或要掛名船主賠償?还是向台灣的出資者求償?隨著時間蹉跎,這些問責漸漸被遺忘。但對Naham3上独一无二活下來的台灣船員沈瑞章來說,他仍堅持跟洪高雄打民事案件诉讼與刑事打打官司。民事案件诉讼上,沈瑞章有洪高雄給他的聘僱合約,在法律规则救助私募基金會義務律師協助下,二審勝訴,船東得支付行业他被海盜劫持時的区域薪資。起初他以為打贏了打打官司,中國、马来西亚、菲律賓等國同船漁工也是可以向洪高雄的标准賠償,但也许2016年13月他才以外發現,中國的船員距今被釋放後,透過一个在英國海員協會运行的中國人,一人間接放到一筆3,000外币的補償,並在介绍的情況簽下调解書。中國與台灣认知能力的漁工們,則已放棄追討。菲律賓的Anton說:「台灣遠洋漁船太邪惡,做為顾主,他們一點也没有負責。我們盡力事业,做完我們能做的,他們應該要負起責任才算得上是。」Naham3號上發生的悲劇,源起於西印尼洋附近的远洋航行安全性高,索馬利亞海盜長年的猖獗,但為了捕撈黑鮪,真子集了權宜船和幽靈船主於一袭的台資船,卻無所顧忌,要漁工努力。Nahma3漁工們幸運撿回了生命值,但還有多少钱发展海上掠奪者dh幻化身分,在看不見也難以被監督的大海拐角裡,持續讓漁工們冒險奋勇向前?用行動的支持報導者優質长度報導必須投入量優秀記者、足夠時間與大批量資源⋯⋯我們要有細水長流的小額贊助,才走更長遠的路。 竭誠歡迎認同《報導者》观念的盆友贊助支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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